嫌員工矮就開除!身高144公分、體重48公斤的陳小姐投訴,到亞洲時尚診所台中大雅館任職,上班7日後竟被以「體型影響公司形象」理由解僱,該診所人事主任魏台盈還直言:「對!就是因為妳體型問題。」記者查證時,魏改口否認,診所總部亞洲醫美集團則未回應。台中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表示,此舉已涉就業歧視,最高可處150萬元罰款。投訴組 詳全文:女被嫌矮胖 上班7天被炒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