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7月初以後,我就沒有再到部落格上留言、回覆或發表文章了。直接的原因很簡單,我收到了一份來自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的通知書和起訴狀,那是施明德先生提的告訴,控我毀損名譽。書狀中檢附了我的罪證,事證包括我在本年4月18日News98電台的節目側錄光碟,次日《蘋果日報》的專欄《你還是死了心的好》,以及2006年8月16日我的部落格裡兩篇文章《答PK─泛藍君》和《張掛一個達陣成功》。 詳全文:關於罵人 我的道歉(張大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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